上市櫃公司IFRS永續揭露準則 金管會分3階段實施、明年起申報

▲金管會。(圖/記者陳依旻攝)

▲金管會。(圖/資料照)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為增加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之可比較性,引導永續資金投入,金管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要求上市上櫃公司自2026會計年度起按實收資本額分三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下稱永續準則)並於年報中以專章方式揭露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實收資本額100億上市櫃公司率先適用,必須在2027年起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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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分三階段實施IFRS永續揭露準則,第一階段實收資本額達10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自2026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 2027年起申報。

第二階段為實收資本額達 50 億元以上且未達 100 億元之上市上櫃公司,應自 2027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2028年起申報。

第三階段實收資本額未達 50 億元之上市上櫃公司,應自 2028 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 2029年起申報。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為協助公司順利接軌,金管會督導「推動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專案小組製作前開第一階段公司及第二階段公司之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參考範例,已置於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專區提供公司參考,其中第一階段之公司於2026會計年度開始適用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於2027年3月16日前與年度財務報告同時公告申報,目前尚無執行進度重大落後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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