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列被告 安永喊冤:損失非財報簽證引起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王金來。(圖/翻攝自事務所粉絲團)

▲安永表示,樂陞案是「公開收購的破局」所造成的投資人損失,非安永的財報簽證服務所引起。(圖/翻攝自事務所粉絲團)

記者陳佩儀/台北報導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案,造成1萬9千多名投資人損失,投保中心8月31日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求償,原先負責簽核樂陞財報的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也被列為被告之一。對此安永發聲明喊冤,指出此案是「公開收購的破局」所造成的投資人損失,實非因安永的財報簽證服務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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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表示,樂陞案起源於「公開收購的破局」,在公開收購的程序中,由其他專業機構所出具的合理性價格意見書、評價報告等專業意見,是投資人的參考依據,然而安永僅負責樂陞當時的財務報表簽證,並未出具過任何與公開收購交易相關的意見書。

安永認為,樂陞的財報本身並無不實,而是其管理階層的個人行為與品格疑慮,且安永當時亦在查知後隨即發函樂陞與相關治理單位主動終止委任,「由於公開收購案的破局所造成的投資人損失,實非因安永的財報簽證服務所引起。我們尊重投資人的權益,也希望投資大眾能理解兩者的差別,並盼此案能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