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朝「減稅」方向進行 勤業:可降低內外資差距

▲財政部長許虞哲。(圖/記者林昱均攝)

▲財政部長許虞哲。(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針對財政部今(1)公布的稅改方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宜信指出,爭議許久的稅改方案出爐,也正式宣告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正式畫下句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本次啟動的稅改方案共有股利所得採甲案(部分免稅制)或乙案(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與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二擇一),調降綜所稅率及增加扣除額、調高營所稅率及維持對未分配盈餘課稅,以及全面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稅額」等重點。

林宜信指出,本次稅改是朝「減稅」的大方向進行,針對高所得者的股利所得,無論採甲案或乙案,都可解決之前股利所得稅負過重的問題、並降低內外資股利所得稅負差異。不過,甲案是採股利所得37%免稅,餘額63%合併課稅,與乙案相較之下的股利稅負,並未較高;此外,甲案採合併課稅,相較於分離課稅,能夠維持綜所稅制量能課稅的原則。

此外,林宜信表示,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稅額,將公司帳上之股東可扣抵稅額一筆勾銷,看似侵蝕個人股東的抵稅權利,但無論高所得者、散戶或小資族,若股利所得稅負不因稅改而加重,該一筆勾銷是否即可被接受,亦可進一步觀察。

由於財政部維持課徵未分配盈餘稅,以解決企業刻意將盈餘保留在公司而不分配的現象,且由現行10%降為5%。林宜信認為,基於企業稅負合理性與租稅公平,維持課稅有其必要性,不過,建議財政部應通盤考量,對於已進行投資、研發或響應政府政策作為的企業,可提供「一定倍數額度內」盈餘不予課稅,提升企業加強投資的誘因,有助為員工加薪、擴大設廠等,達到顧防弊及興利雙贏局面。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