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司法跟經濟部不同調? 金管會:一直都有共識

▲▼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圖/記者戴瑞瑤攝)

▲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長林全卸任前拍板公司法修法,但卻傳出經濟部跟金管會,針對期末盈餘分配持有不同意見。對此,金管會否認該說法,強調跟經濟部一直都有共識,並沒有不同調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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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6日在上任前記者會上,提到公司法修法,他表示曾以律師角度提供意見,但金管會對於公司法的內部討論,他比較不了解,哪些部份影響公開發行公司?如何與證交法結合?他上任後將深入了解。

但根據報載,經濟部在公司法修法中,認為期末盈餘分配只要過董事會同意,金管會堅持要經過股東會決議。對此,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7日表示,金管會沒有堅持說要股東會通過,公司法修法方向是現金股利發放授權董事會決定,金管會沒有異議。

周惠美表示,金管會有積極參與公聽會,目前修正的版本,都是經過跟經濟部充分溝通,沒有不同意見。例如:有些新創事業可以發行無面額股票,但變成公發公司掛牌後,就不能轉成有面額股票;還有公司秘書制,公發公司得依章程設立公司治理專職人員,協助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等,這些都已經跟經濟部有一定共識,公聽會時金管會都會派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