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陸資藉永豐證買大同 顧立雄:有新事證調查中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18日)表示,針對日前有陸資違法透過香港永豐證買台股一案,「有進一步的事證」,目前金管會已經著手調查,盡快釐清事證,不排除會有進一步行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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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永豐證日前被金管會查到,違法幫陸資企業買大同股票,金額高達10億台幣,成為全台首宗「假外資真陸資」的裁罰案例。金管會今年5月針對此案,以永豐金(母公司)對香港永豐證(子公司)未善盡監督責任、內控管理不周,罰永豐證總經理葉黃杞停業1個月,並對永豐證處以警告處分與罰款新台幣60萬元,也要求陸資在6個月內出清持股。

但7月份又傳出永豐有內部檢舉人向媒體爆料,香港永豐證日前違法幫陸資客戶下單炒作大同股票,該客戶為上海市龍峰集團,證期局當初只有認定大同股票中4%為違法陸資,但龍峰集團董事長任國龍,一個人就買了9%的大同股票,懷疑永豐高層配合龍峰集團隱匿數據。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針對陸資違法買大同案,有進一步的事證,金管會已經針對後續做調查,有一定結果後,就會依法作出處置。而針對兆豐案跟永豐違法放貸案,他強調,金管會都會再檢視,因為涉及法遵,會透過檢視個案,來強化洗錢通報跟防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