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冒貸案 董事長李憲章、總經理林鴻聯管理不當應負責任

▲▼聯邦銀行。(圖/資料照)

▲聯邦銀行爆發行員13年來冒名詐貸,金額達1.38億元,被金管會重罰600萬。(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聯邦銀行爆發行員十多年冒名申貸及挪用款項,高達1.38億元,創下冒貸案最高金額紀錄,儘管金管會重罰600萬元,但據了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於銀行內稽內控如此鬆散極為震怒。此外,聯邦銀行懲處層級僅到襄理,更讓外界譁然,如此重大內稽內控疏失,董事長李憲章與總經理林鴻聯卻都沒事,剛上任未滿月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信誓旦旦要強化金融業內稽內控,對於此重大冒貸案也應該『信守承諾』硬起來,拴緊內稽內控的螺絲。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26日表示,此冒貸案發生在聯邦銀行中壢分行,該行員92年1月至105年11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偽刻印章、偽簽姓名、偽開存款帳戶等方式,陸續假冒19位客戶名義,申貸金額高達1億3820萬元。這是銀行的內控缺失,該行員手法都是假冒客戶開第二個帳戶,把資金都移到第二帳戶,後來因為行員自首後銀行才發現,該行員在案發期間陸續有在幫19名客戶還款,餘額還剩9679萬元,但後來因為該行員投資失利,資金周轉沒辦法撐下去才自首。

據了解,聯邦銀行事後對該行員提起民事跟刑事告訴,並做出內部懲處,共16人受到處罰,但銀行內部最高處罰職級只到襄理。如此嚴重的冒貸案,且長達十多年,懲處層級僅到基層主管,不只媒體譁然,連主管機關金管會都認為,將要求繼續檢討內部高層的缺失責任。

如果金管會要求繼續檢討內部高層的缺失責任,聯邦銀行高層如董事長李憲章、總經理林鴻聯等等高層,是否也應該負起督導疏失相關責任;且聯邦銀行內稽內控是否出了大問題,十多年來,都沒發現,還是該冒貸行員自首才讓整件事曝光。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本月初,上任幾項重要工作包括,強化公司治理、金融業內稽內控…等等,就任未滿月,就發生此重大冒貸案,該是硬起來好好整頓的時候。

此外,林榮三家族擁有自由時報、聯邦銀行等企業,媒金沒有分離,容易引發弊案(這次的冒貸案,就是活生生例子),但媒金分離本是社會高度的期待,推行以來似乎『卡卡』,如何能夠符合社會大眾對於媒金分離的期待,就得看金管會顧立雄主委在這個適當時機,展現鐵腕具體落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