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矽能(5296) 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全面換票案。

發言時間 101/09/1719:47:58
發言人 林純如 發言人職稱 高級專員 發言人電話 04-24529308#109

主旨 : 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全面換票案。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1/09/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9/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年07月31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修正章程通過公司更名案,並於
101年8月6日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函號:經授中字第10132349720號函), 本公司名
稱由「台灣矽能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灣矽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票基
準日訂於101年9月22日,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自101年9月18日至101年10月4日,本公
司已發行股數為30,879,3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計新台幣308,793,250
元整。
本次全面換發實體股票作業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
之實體股票共計普通股11,568,6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115,686,630元,本次全面換發實體新股且均為記名式股票,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
股,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3.因應措施:
(1)股票換發處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
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時間:每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星期例假
日除外。
(2)前項更名換發股票訂於101年10月5日起全面換發實體股票。
(3)本次股票換發方式如下:
A.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將寄發股票換發申請書,請持有實體股票之股東,憑以辦理換發
新股。
B.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之股東:請於101年10月5日起持股票換發申請書、全部舊股
票及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
C.持有現股而尚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01年10月5日起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並持舊股
票、原留印鑑(如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
份)、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單等,駕臨或郵寄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
部,辦理換發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