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操縱價格案 美判150億罰款、2主管判刑3年


 ▲友達光電。(圖/友達提供)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第二大面板廠友達光電,在美國被控告涉嫌操縱價格一案,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20日宣判,法官裁定對友達罰款5億美元,約新台幣150億元,兩名前任高級主管陳炫彬、熊暉各判刑3年,各罰款20萬美元,約新台幣60萬元。

友達操縱面板案備受矚目 ,已追平美國違反反托辣斯法案件中,對單一公司處最高罰款的紀錄,法院允許友達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清5億美元罰款。這起案件是美國司法部在2009年所提出的指控,指友達和同業共謀操縱面板價格,今年3月陪審團已認定友達有罪,美國司法部原本要求法官重罰友達10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300億的罰款,並對前友達前執行長陳炫彬、佳世達總經理熊暉處10年徒刑和100萬美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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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友達之外,台灣的奇美電、南韓LG和日本夏普等亞洲廠商也被美國指控,但後三者都提早認罪並繳納罰款,罰款總額逾8.9億美元,因此全未進入司法程序,友達則是唯一堅持未壟斷而被判決的廠商。美國《華爾街日報》指出,這起案件是歷來反托辣斯案中最嚴厲的判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