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彰化廠燃煤遭罰12.44億元 洪福源:已依法提出訴願

▲▼台化彰化廠抗議政府不續發燃煤許可證。(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提供)


▲台化彰化廠去年10月抗議政府不續發燃煤許可證,如今彰化縣府提出處分書並要求台化繳回過去12.44億元的獲利。(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提供)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台塑四寶中的台化公司16日接到彰化縣政府對台化彰化廠「M22鍋爐汽電共生程序」的處分書,內容載明M22鍋爐從2011年起就未符合其環評承諾,因為其生煤成分與環評說明書內容不相同、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因此對台化開罰新台幣12.44億元。台化副董事長洪福源表示,目前已提起訴願,未來若訴願失敗也會再做後續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並依法聲請停止執行。

彰化縣長魏明谷在10月時受訪表示,台化彰化廠的燃煤M22鍋爐停工迄今滿周年,1年來彰化空氣品質有所改善,附近不少居民向他表示,從台化進駐彰化多年以來,如今能在夜晚開窗賞月簡直是「奇蹟」,因為過去台化的燃煤臭味太重。

當地居民也訝異,台化彰化廠態度從原先的要求天價賠償、至今日趨保守,魏明谷指出,是因為台化自己也知道環保署的調查報告狀況,「之前台化被罰10萬元就要訴願,更何況是這次的天價?」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10月時也指出,台化過去M22鍋爐所使用的生煤,不僅不符合其環評承諾的規格,而且在水、灰、碳、硫等成分都超過標準,從台化所呈報的進口生煤檢驗報告資料,就可發現此情況從2008年1月至2016年9月停爐為止,時間約為8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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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台化的M22鍋爐使用8年多,若依其販售每度電價最低為1.92元計算,總共收入約97億元,再依據其平均利潤為17%,換算下來,8年之間獲利約16億元,扣稅額實質金額約為12億元,也依此為處分金額。

當時台化發言人黃棟騰受本媒體電訪時表示,尚未收到處分書,他也認為縣長本人的發言可能有偏離事實情形,因此還是以正式文件做標準。

據中央社報導,台化如今收到處分文件後,洪福源親自出面表示,台化M22機組所有的發電量、排放濃度及用煤等均優於法令、優於環評與國家標準,也因此並無違反環評一事、更遑論受罰。他也認為,彰化縣府引用加重罰鍰的法律適用根本有誤,更是侵害台化合法權利,也會導致業界寒蟬效應,影響業者投資意願。目前台化決定依法提起訴願等行政救濟,並依訴願法第93條規定,聲請停止執行。

▼台化副董事長洪福源對於彰化縣的處分書表示,其引用的法律適用有誤、更侵害台化合法權利,已決定依法提起訴願等行政救濟程序。(圖/記者林昱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