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擋多久是多久! 江永昌續保留勞基法復議權、期望撐到年底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質詢,江永昌委員。(圖/記者林世文攝)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繼續保留勞基法草案復議權,等於為勞工續擋勞基法。(圖/記者林世文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時代力量黨立委徐永明20日霸占立院主席台11小時,並主張尚缺少2份「不復議同意書」、阻擋民進黨立委排審《勞動基準法》草案,受到不少網友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論壇讚許:「勞工守護神!」不過徐所主張的這2份「不復議同意書」,1份為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另1份則為同黨的江永昌。江永昌幕僚今(22)日受訪時指出,雖然現在江永昌在黨內備受壓力,但仍期望年底前繼續擋住法案。

民進黨內部人士傳出,黨內欲在今年年底前強渡勞基法草案。但立院20日審查《勞動基準法》草案時,由於徐永明霸占立院主席台,引起民進黨立委群不滿。不過民進黨立委更不滿的,恐怕是不願一同強渡勞基法的同黨籍新北第2選區(三蘆五股)立委林淑芬及新北第8選區(中和)立委江永昌,還有不斷以議事規則杯葛的徐永明。

江永昌日前受訪時指出,勞基法修正草案中放寬7休1規定,等於讓勞工可以合法連上12天班、單月加班工時又延長,且勞工輪班間隔又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3大新增彈性與舊有的彈性變形工時結合,若資方集所有彈性於一身,「這是超級不合理的現象。」

另外江永昌也認為,政院版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不僅讓資方坐擁所有彈性,還將所有的責任丟給工會跟勞資會議,實際上就是政府沒負起放寬工時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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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勞基法草案通過,依照其條文:「雇主例外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以每3個月為週期,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之上限為54小時,惟於該3個月週期內不得超過138小時。(原先為每個月46小時)」、「雇主例外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原先為11小時)。」但所謂勞資會議,指的是雇主與員工間的談判,各界都認為勞工處境將更為艱難。

徐永明痛批,未來只要是沒有工會的公司,完全以勞資會議為談判基礎,但是勞工受雇於雇主,本身就有權力不對等之架構,根本不可能違背雇主的意願,等於是讓雇主「予取予求」。林淑芬也指出,勞動部對修法過程外界提出的問題都未釐清,還犧牲勞工健康,鬆綁7休一,「過勞死人命關天耶!」

雇主未來不僅可要求員工連續上班12天(報備後14天內勞工只休第1天與第14天),還可要求員工換班時間僅8小時(例如凌晨12點回家、隔天8點上班),以及可要求員工每3個月內加班138小時。而原先周末加班方式也從做1進4、做5進8改為核實計算,林淑芬也痛批這樣的修正案是違背了「以價制量」的原則,反而會讓不少雇主無止盡要求員工加班,等於台灣勞工環境、工時過長情況將倒退20年。

民報日前報導林淑芬、江永昌毅然以續保留勞基法草案復議權的形式擋下勞基法,不少網友也紛紛讚賞:「僅存的民進黨唯二良知了!」、「2個都是新北,看起來新的民主聖地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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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以自己形式反抗黨內強渡勞基法的江永昌也坦言,自己在黨內壓力相當大,其幕僚也私下透露,雖然黨內黨外處境都相當艱難,但江永昌仍希望「至少要撐到年底、能擋多久是多久」。

▼時代力量黨立委徐永明20日霸占立院發言台,杯葛一例一休。(圖/記者楊佳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