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叫審查?徐永明問鬆綁勞基法效益 經濟部竟無研究

▲▼時代力量黨立委徐永明。(圖/記者林昱均攝)


▲時代力量黨立委徐永明質疑,經濟部在審查勞基法只有立場、沒有效益數據。(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黨立委徐永明指出,一例一休上路後,員工數約39-99人的小工廠落實周休二日的比例成長了至少10%,他也於今(27)日立院經委會詢問經濟部次長王美花,經濟部在勞基法修正草案是關鍵角色,但到底有沒有做研究計畫來統計鬆綁勞基法的經濟利益?對此王美花回應,經濟部近來只有辦勞基法座談會,還沒有任何研究計畫統計效益。徐永明也質疑,經濟部在審查勞基法只有立場、沒有數據。

被各界勞工評為惡法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上周進入立法院初審,原先民進黨立委林靜儀研擬效仿前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半分忠」方式強行通過,所幸在22日、23日先後被徐永明、國民黨立委蔣萬案聯手杯葛擋下。徐永明因此被網友封為「站神」、蔣萬安也受到不少網友的讚賞。

行政院版勞基法草案條文為「雇主例外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以每3個月為週期,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之上限為54小時,惟於該3個月週期內不得超過138小時。(原先為每個月46小時)」、「雇主例外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原先為11小時)。」

換句話說,若勞基法草案三讀後,未來只要是沒有工會的公司,完全以勞資會議為談判基礎。徐永明痛批,勞工受雇於雇主,本身就有權力不對等之架構,根本不可能違背雇主的意願,等於是讓雇主「予取予求」,雇主未來不僅可要求員工連續上班12天,還可要求員工換班時間僅8小時(例如凌晨12點回家、隔天8點上班),以及可要求員工每3個月內加班13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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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徐永明計算,依修法後將例假挪移,最高就可連續上班12天,每天工作12小時,若於月底及下個月初都運用此規定,就有可能面臨30天內上班300小時的狀況,且只能休息4天例假,「我建議行政院早日良心發現、趁機撤案,不要想再審!」

不過行政院長賴清德上周不僅說出「低薪可以當做功德。」等爭議話語,也強調勞基法修正草案並無時間表,外界解讀為「民進黨還會持續偷渡法案」。

徐永明對於政院態度相當不滿,也在今日立院經委會上表示,去年一例一休施行以來,多了10%的小企業勞工真的拿到了過去沒有的周休二日,現在又要鬆綁,但經濟部卻連經濟效益的統計都毫無研究,「那審查勞基法時經濟部不就沒有數據,只有立場?」

▼時代力量黨立委徐永明上周霸占主席台11小時,只為杯葛勞基法草案審查,被網友封為「站神」。(圖/記者徐政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