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農民種電 國有農地也可在農舍裝太陽能板、每月賺222元

▲太陽能板。(圖/太陽能業者天泰能源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下同)


▲國產署進一步放寬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戶種電策略,圖為農舍屋頂裝設太陽能板。(圖/天泰能源提供)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喊出非核家園,先訂出廢棄農地、廢棄魚塭種電補助,後續也連帶推出全民屋頂裝設太陽能板發電。財政部國產署指出,今年11月進一步放寬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戶,可申請於溫室、畜舍、農機具室等農業設施屋頂上,加裝太陽能板的綠能發電設施,若以10坪大的農舍屋頂為例,每月回饋金約222元。不過官員表示,前提是不可違反「農地農用」原則,且僅限屋頂可架設,因此理論上可避免過去廢棄農地「因政策暴增1倍」的情況。

蔡英文上台後主導「非核家園」政策,預計2025年前將天然氣發電的能源配比目標將從目前的36%提高至50%,火力發電則為30%、綠能發電則為20%。目前經濟部推出不少綠電政策如廢棄地種電等,能源局也已公告綠電躉購價每度6.4695元。

不過,自從農委會開放廢棄農地種電,全台灣不利耕作地原本僅有1253公頃,廢棄農地種電政策卻讓不少人故意汙染農地、不利耕作地因此暴增到2383公頃。外界認為,國有農地恐怕也會有類似情形,因此國產署強制規定僅限耕地面積0.1公頃以上的農地可申請後在溫室、畜舍、農機具室等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板。

官員指出,這次財政部為配合農委會所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除了農委會部分放寬農地可在不違反「農地農用」原則下,申請設置綠能設施,財政部也針對國有地出租農業用地部分於11月9日修法放寬,允許承租人申請於農業設施上加裝太陽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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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未來有意願申請的承租戶,不論在興建農業設施或加裝綠能發電設施前,都需先向縣市政府農業局申請許可,之後才能送國產署報備,綠能發電剩餘電力若有躉售需求,也得向能源局提出申請。

至於各承租的農民具體上到底可拿到多少賣電收入?以經濟部能源局所公布的今年太陽光電躉購價格每度6.4695元計,若以10坪大的農舍屋頂為例,可設置約3.3瓩太陽光電板,假設日照條件較佳,年平均發電量達1250度/瓩,每個月賣電收入可達2,224元,以1成回饋金來算,每月回饋金約222元。

▼不少承租國有農地的農民,未來也可在溫室、畜舍、農機具室上裝設太陽能板。(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