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每次碰到辜仲諒都失靈! 顧立雄真的生氣了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李道正、戴瑞瑤/台北報導

中信金代墊辜仲諒保釋金9千多萬,被金管會認為內控嚴重疏失,重罰1000萬,總經理吳一揆停職半年,這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最大的懲處案。顧立雄在記者會上激動的指責中信金,「碰到大股東(辜仲諒)就失靈,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希望是最後一次!」。金控大股東把自家銀行當小金庫予取予求,時有耳聞,這次顧立雄真的生氣了,大動作對中信金開鍘,斬斷產金不分的糾葛,此舉頗值得社會大眾給顧立雄鼓鼓掌,按個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顧立雄在記者會上直接點出中信金過去的眾多弊案,包括94年到95年的紅火案、92年到96年特偵組起訴中信金將資金轉入辜仲諒的個人帳戶、94年上海滬邑案、103年內湖購地案、104年亞洲廣場大樓案,這5個案子都跟辜仲諒有關,在這次保釋金案上,這樣的情況又再度重演,「我們要展現一種零容忍的態度,我不希望中信金有下一次!」

金管會今天(5日)宣布重罰中信金,主因就是中信金在2016年6月8日替辜仲諒墊付刑事案件保釋金9260萬元,內稽內控嚴重缺失。且認為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沒有以公司利益為考量,停止他職務6個月,祭出銀行法最高罰款1000萬元。

顧立雄表示,中信金這次的裁罰案,是金管會主動去查的,相信在這案子已經充分反映中信金「碰到大股東就失靈」的事證。一個已經離職的員工(指辜仲諒),且中信金沒有墊付保釋金制度規範下,就撥付1億元做保釋金,甚至其中9000多萬都是替辜仲諒墊付。再次宣示對產金不分的金控「零容忍」態度。

▼中信金大股東、現任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圖/記者季相儒攝)

顧立雄堅定強調,專業經理人要維持專業經理人該有的態度,中信金在各方面的表現都不錯,何以看到大股東(辜仲諒)就失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金管會調查,中信金在因公涉訟補助辦法中,沒有任何墊付保釋金的相關規定,只有規定若涉訟找律師會有補助,遑論幫離職員工墊付9000多萬保釋金。而且去年6月8日時開內部會議時,行政管理部門只有提案墊付6000萬,但審計委員會提高到1億,然後提報董事會。可是中信金法遵長根本沒出席當次董事會,當日也沒有任何法務部門提供任何意見,事後也沒有就這部分有明確檢討。

至於為何罰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停職半年?顧立雄表示,總經理吳一揆給董事會的資訊嚴重不足,他根本沒有去提到公司內部沒有墊付保釋金的這項規定,也沒提到是墊付給「離職員工」。當時審計委員會跟董事會還表示,應該在確認員工清白的情況下才能提供墊付保釋金的協助,可是總經理也沒有進行了解,金管會事後請吳一揆來陳述意見,吳一揆答辯說他當時是基於「無罪推定原則」,這讓金管會認為是嚴重的內控缺失。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至於中信金控審計委員會跟獨立董事難道沒有缺失?顧立雄表示,中信金控相關獨董,沒有在這次處分範圍內,但是金管會會建議中信金,這幾位獨董在日後若續任的適任性。這次沒有處分獨董是基兩項考量:第一,審計委員會有要求,要確信同仁為清白才能提供協助;第二,經理部門沒有提供完整資訊,讓董事會不能在完整資訊下做判斷,如果有完整資訊,或許獨董會有不同的決策。但這絕不代表獨董沒有責任,因此金管會會請中信金好好考量這幾位獨董的續任。

儘管大股東(指辜仲諒)已經歸還近億元保釋金給中信金,但已嚴重違反內稽內控,金管會要求中信金對於保釋金制度要做調整,法遵部門在法律事務上也要建立制度。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一再強調,金融業需落實公司治理、產金分離,對金融業監理是『蘿蔔與棍子』齊下,宣示猶言在耳,即馬上端出重罰大菜,相信對於視『銀行就是我家』的大股東們,豈能不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