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上市櫃、初招外勞 勞資會議一年至少得開四次

▲勞團抗議勞基法修惡。(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勞基法修法日前通過初審,其中大多彈性放寬後,都明訂交由工會或勞資協商會議,由於國內企業工會組織比例過低(約7%),勞資會議又被詬病是資方主導,勞動部今日宣布,將啟動勞資會議改革,未來企業申請上市、上櫃,或初招、重招外勞時,要求檢附文件將由「最近1次勞資會議紀錄」改為「最近1年」,也就是一年至少要開4次勞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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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內工會組織率僅7%,各項法定同意權多由勞資會議同意即可,因此勞資會議是否有落實召,在這波勞基法修法後受到外界注目;相關人士批評,在勞資不對等情況下,根本就是「資方的場子」。

為了加強勞資會議的有效性,企業不能敷衍了事,勞動部規劃申請上市櫃公司、外勞申請需檢附資料,將近來一次勞資會議紀錄加為最近一年4次的勞資會議紀錄,藉由次數增加引導企業落實開會。

▼日前勞基法初審過關,場外勞團抗議。(圖/記者楊佳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