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強調勞基法沒修惡 林美珠再上火線:沒有開後門

▲▼行政院今日召開勞基法修法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與勞動部長林美珠出席。(圖/翻攝自行政院直播網站)

▲行政院今日召開勞基法修法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與勞動部長林美珠出席。(圖/翻攝自行政院直播網站)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21)日召開記者會,由發言人徐國勇主持,勞動部長林美珠列席,主要針對勞基法34條與36條的「前提」和「原則」說明,強調勞基法真的沒有修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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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強調,立法要從寬,執行要從嚴,不然這樣全民都會犯法,很多人因為忽略了法條的大前提和原則而有誤解,例外不會變原則,釐清了民眾就會了解,這次修法完全沒有「修惡」的問題;林美珠則表示,這兩項法條,主要是針對去年9月開放的三個函釋所做的盤點,未來執行工作才是重點。

其中,勞基法第34條有關休息間隔有條件放寬,林美珠解釋,只有適用在使用排班制的企業,朝九晚五不適用,間隔11小時的休息時數為原則,例外才有八小時,「例外不會變原則」。

第36條部分,林美珠表示,去年9月份透過部分函釋有開放三個例外,包括季節性、工作地點、行業性質給予彈性,但大原則還是周休二日。季節性部分,像是特殊節日、春節年假等等;特殊地點,她舉例隧道工程的同仁曾反映,若無彈性,會有工程施作的困難;特殊性質則像是貨輪、港埠工作者,在旺季時有交貨的壓力,也需要相當的彈性。

林美珠強調,所有彈性還是以七天為一個週期,因此上班日最多是12天+2天、和14天+4天,她強調36調適根據去年這三個函釋與例外再做盤點,沒有廣開後門,更不會把例外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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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有媒體提問今日突然召開記者會,是否是因為本周六(23日)的抗議勞基法修惡遊行?徐國勇表示,主要是因為他和幾位資深的媒體朋友吃飯,發現有些連總編輯都有誤解,他性子比較急,覺得有必要再次針對大家的誤解說明一下。

▼行政院今日召開勞基法修法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與勞動部長林美珠出席。(圖/翻攝自行政院直播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