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等這一刻?美國稅改只待川普簽署 台股外資上演大撤退

▲▼錢。(圖/達志/示意圖)


▲各界認為美國稅改上路後外資將出走台灣。(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日前藍綠立委都在立院財政委員會詢問財政部長許虞哲,由於美國稅改對外資企業利多,包括企業海外資金匯回美國的稅率降為流動資產15.5%、非流動資產8%,另外公司稅從適用的最高稅率35%降為單一稅率21%,台灣股市在今(2017)年年底到明年是否會受影響?許虞哲回應,台灣的稅改對企業並非純加稅,加上與32國所簽訂的租稅協定已生效,且外資稅率仍為20%,因此他對台灣稅改後留住外資有信心。

美國稅改法案歷經多次調整,經眾議院再次表決通過,美國稅改計畫終宣告塵埃落定。法案將立即送至川普總統簽署,簽署完成便正式生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稅務及併購交易負責人張豐淦會計師指出,稅改法案對個人與企業減稅,並將企業的課稅體制由屬人主義改為屬地主義,提升美國公司相對於外國公司的競爭力,有利台商赴美投資設廠。

美國稅改針對企業稅部分,從原先最高稅率35%降為單一稅率21%。美國原為OECD國際經濟組織中稅率最高的國家,如今降為排名第13者,有效提升美國經濟環境。不過,最終版本稅率稍高於參眾兩院各自提出的20%,而獨資、合夥等穿透個體,也從參議院版本之收入的23%可予以減除,改為20%,以彌補其他稅改優惠造成財政赤字問題。至於本國生產扣除額、資本性投資、利息費用與盈虧互抵等規定,則大致與參議院版本相同。

另外,張豐淦提醒,在美國設有公司的台商需特別留意。若台灣公司對在美國設立的公司持股超過25%,而該美國公司支付給台灣公司的款項,可從總收入中減除(不包括銷貨成本),使美國公司稅負低於修正後課稅所得的10%,美國公司將可能會被課徵稅基侵蝕稅。未來,關係企業間移轉訂價之安排及符合BEPS相關規定將更形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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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稅部分,勤業眾信稅務部國際稅務部副總經理江育維表示,最終版的稅改草案依循參議院版本,保留現行7項個人所得級距,個人最高稅率也由參議院提議的38.5%,進一步調降為37%。個人免稅額雖被廢除,但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將由6,350元,調升為12,000元;夫妻合併申報則由12,700元,調升為24,000元。由於標準扣除額的金額幾乎變為現行稅法的2倍,未來保留憑證以進行列舉扣除之納稅義務人將減少,可同時簡化納稅與稽徵程序。

至於原本在台灣股市共創萬點榮景的外資,是否會藉美國企業大降稅與個人的最高稅率調降之際跑去美國?許虞哲對此回應,台灣的稅改是全民減稅,對企業也有好處,加上外資在台灣本來就只有20%的稅負,跟美國企業稅負並無差距,而且台灣從1981年起陸續與32國簽訂租稅協定並已生效,因此他對台灣稅改相當有信心。

不過金融業交易員指出,近期台股大幅賣超的情況相當明顯,雖然可能僅是年底各法人企業的財報因素,但短期來看台股外資確實在「出走」中,若考慮長期的3層文件與反避稅條款壓力,或許有投資人寧願將資金移往美國,「畢竟在
哪都會被查稅,不如找較有投資前景的美國。」

▼財政部長許虞哲認為,自己對台灣稅改有信心;不過交易員卻表示,外資仍在逐步撤出中。(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