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綠電,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喊出「全民種電」口號,不過也引起各界擔憂是否蓋了太陽能屋頂、違建或是頂樓加蓋就會就地合法化。對此經濟部與內政部將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讓太陽光電設施得免計入建築物高度、面積及容積,並且將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5-6條。
沈榮津表示,之前違建屋頂能否合法安全太陽能板,是屬於「模糊地帶」,沒有清楚定義。修法後,會有4種違建屋頂可以合法安裝綠能屋頂,包括2種結構分立型、結構共構型與設備安裝型。未來違章建築拆除時,也會透過建築柱位保留光電設備支撐架,因此違建問題可望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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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也針對全民種電政策公布明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其決議包括調高1-20瓩太陽光電躉購費率與部分獎勵。躉購費率部分,明年上半年為每度5.8744元,下半年每度5.7493元;獎勵機制則是針對參與「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者,除使用高效率模組可加成6%外,再額外獎勵加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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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也表示,嘉義縣新塭滯洪池,及雲林縣海豐支線滯洪池水域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已分別由嘉義及雲林縣政府上網公告招商中,新塭滯洪池裝置容量預估可達25MW,如完成將成為國內最大水域太陽能發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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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近的日本、中國大陸、韓國及印度等均已推動水庫或滯洪池種電,以日本而言,其千葉縣市原市山倉水庫的水域型浮力式太陽能發電系統裝置容量達13.4MW,覆蓋面積約18公頃,水域面積約30%,是目前日本最大的水域型太陽能。而台灣長期受限於天災與水患因素,因此過去有所卻步。
不過水利署指出,台灣近幾年經盤點國內水庫與滯洪池,在不妨礙水質、防洪、安全等條件下,計有39案具開發水域型太陽能潛能,截至今年12月含完工、施工或上網招商設置容量共約113MW,例如高雄岡山的阿公店水庫,今年6月完成裝置容量2.32MW併聯發電,可提供至少700戶家庭用電所需。
▼不只全民屋頂種電,未來經濟部水利署也打算將水庫、滯洪池上加裝太陽能板。(圖/太陽能業者天泰能源提供)
▼不只全民屋頂種電,未來經濟部水利署也打算將水庫、滯洪池上加裝太陽能板。(圖/太陽能業者天泰能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