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法可保護納稅者?台大前教授陳志龍:我看是納骨塔

▲▼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圖/記者林昱均攝)

▲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指出,納保法讓司法權更怠惰、行政權更大,「納保法?我看是納骨塔。」(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法稅改革聯盟於今(28)日舉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記者會暨座談會,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指出,財政部搞錯自身角色,明明是抽人民的稅,還說要做賦稅人權,納保法只讓司法權更怠惰、行政權更大,「就像白血球沒作用,給細菌繼續做亂。」他也毫不留情地批評:「納保法?我看是納骨塔。」而納保法宗旨寫著促進徵納雙方和諧,也讓陳志龍吐槽:「到底是要保護我還是要和諧我?」

卡關十餘年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去(2016)年年底通過,財政部與旗下稽徵機關除了設立「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等同類型機構外,也開放納稅人用另類的基本生活所需費作為稅制扣抵額。不過這項法條最具爭議的是納保官遴選問題,因為是由行政機關指派、由稅徵機關管理,等於無法脫離稅徵機關的影子,也引起外界質疑是「球員兼裁判」。

雖然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於27日記者會上澄清,現在遴選標準都是依據納保法源來實施,且選出的都是極具經驗且獲頒優良的稽徵人員;另外她也指出,納保官的適任把關將由財政部先做每年審核、再到立法院做專案報告給立委監督,等於有雙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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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前台南縣長暨現任律師蘇煥智指出,納保法原本是進步法案、以嚴格標準要求稅務法官要有專業才能做審判,結果現在政策大轉彎,還把行政法官就地合法、未做把關責任。蘇煥智認為,過去烏龍稅單的情況層出不窮,包括稅官認錯人、為稅務獎金亂開單,而且現在全台還有近908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未結案,但納保法如今讓過去亂開稅單的稽徵單位擔任納保官,「根本是請鬼拿藥單!」

陳志龍也表示,現在的行政法官跟本把司法當成官場,「那我們還須要行政法院幹嘛?」他認為,現在納保法除了請鬼拿藥單的問題外,法條敘述如何管理納保官更是一大紕漏,因為納保官不僅是由行政機關指派、管控是由稅徵機關,而且2年任期屆滿還可被連續指定,等於萬年納保官,「根本是戒嚴時代才有的條文。」

另外,陳志龍也痛批,納保法讓納保官受其掌控,財政部自己又是稽徵單位,條文還明定可凌駕於調查局組織法的規定,不僅是球員兼裁判,根本是極權主義的機關。他也建議,納保法是活在戒嚴時代的法規,如同身上的癌細胞一樣,根本不須再修正,而是要直接刪除;陳志龍也諷刺地說:「一顆極大的癌細胞腫瘤是要割掉?還是要對它呼呼、讓它繼續存在?」

▼法稅改革聯盟於12月18、19日也曾上凱道抗議稅制不公。(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