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電子(8299) 本公司針對必恩威亞太有限公司及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侵害專利權訴訟。

發言時間 101/09/2816:21:10
發言人 于志強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7-586896 #1019

主旨 : 本公司針對必恩威亞太有限公司
及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侵害專利權訴訟。
符合條款第2款
事實發生日101/09/2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 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必恩威亞太有限公司及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 智慧財產法院
案號: 無
2.事實發生日:101/09/2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為我國第I370969號
「資料存取方法、使用此方法的儲存系統及其控制器」
發明專利之專利權人,經查必恩威亞太有限公司
及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推出之USB隨身碟、SD記憶卡
及SSD固態硬碟等產品侵害本公司’969號發明專利,
故對該二家公司提出侵害專利權訴訟,
分別請求各新台幣壹仟萬元與新台幣伍佰萬元之損害賠償金額。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