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煮壺藏危機 標檢局抽驗10件3件不合格

▲▼標檢局抽驗市售快煮壺,其中三成不合格。(圖/標檢局提供)

▲標檢局抽驗市售快煮壺,3件檢驗不合格。(圖/標檢局提供)

記者馮建棨/台北報導

冬天居家或是旅館房間必備的「快煮壺」,市面上有部分產品檢驗不合格,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有風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3)日表示,標準局與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針對市售「快煮壺」主動進行查核,隨機購買1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不過在「重要零組件比對」及「中文標示」有3件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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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指出,快煮壺攜帶輕鬆方便,煮水快速,可說是滿足講求效率的現代人隨煮隨飲需求的好幫手,不過過去曾經發生快煮壺發生意外,且快煮壺是應施檢驗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CNS 376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等標準,要通過「溫升試驗」、「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操作試驗」、「構造檢查」等測試,才能確保商品安全無虞。

標檢局表示,這次抽驗的10個快煮壺當中,有3件在「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中不符合規定,包括產品外觀、電源線組、壺身插接器、基座插接器及溫控器總成等與原登錄技術文件資料不符;另外在,「中文標示」部分也有3件不符合規定,包含電器本體無中文標示、控制面板開關未標示中文及電器標示的容量與原報告不符等。

標檢局說,市面上流通的快煮壺,每年都會有年度市場檢查計畫,當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會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這次發現不合規定的商品,會通知業者申請核准或系列型號,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若時限到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冬天快煮壺使用次數高,標檢局提醒,在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型號及規格,像是電壓及消耗功率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同時也要檢查產品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所附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標示,使用前詳細閱讀該說明,並確實依照說明內容使用及注意警語與使用注意事項等。另外快煮壺消耗功率較大,建議使用專用電源插座,避免使用延長線;快煮壺應依其水位標示記號容量限制裝水,並勿在沸騰時打開蓋子,以防沸水噴出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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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產品。(圖/標檢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