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課中韓鋼品反傾銷稅? 財政部請國內鋼品業2月9日前舉證

▲▼中鋼鋼鐵。(圖/中鋼提供)

▲中國大陸及南韓廠商不銹鋼冷軋鋼品反傾銷稅課徵期間將屆,財政部也請國內鋼鐵業者評估是否須續課稅,並在2月9日前提出事證與申請,圖為鋼品示意圖。(圖/中鋼提供)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為協助國內產業因應中國大陸及南韓廠商傾銷不銹鋼冷軋鋼品之行為,財政部於2014年3月5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並溯自2013年8月15日實施,為期5年。不過,由於反傾銷稅的期限將屆,依法財政部須在最後半年公告,並請國內各同行的鋼品業者評估是否須續課反傾銷稅,並在今年2月9日前提出事證與申請。

根據統計,中韓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反傾銷稅案自開徵以來累計徵收反傾銷稅額達新台幣逾2,200萬元,中國大陸及韓國不銹鋼冷軋鋼品2012年進口量為9.6萬餘公噸,2014年3月公告課徵反傾銷稅後,當年度進口量即驟降至3.9萬餘公噸,並呈現逐年下滑趨勢,2017年進口量為1.4萬餘公噸,與2012年相比,進口量下滑比率達84%。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中韓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反傾銷稅案案課徵期間將於今(2018)年8月14日屆滿5年,因此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4條第3項規定,財政部須在今年1月9日,也就是課徵期間最後半年前,公告國內鋼鐵類貨物產業代表,若是認為有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的必要,就得在今年2月9日前檢附申請人具產業代表性及傾銷及損害將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之具體事證,並提出繼續課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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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認為,如果財政部後續決定繼續課徵,並展開落日調查,很可能中韓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得再被課徵5年的反傾銷稅,對於國內鋼鐵業者將是福音。財政部則表示,將另行公告利害關係人表達意見的機會,也就是中韓相關廠商。

▼鋼鐵產業示意圖。(圖/1111人力銀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