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遭美裁罰8.7億 與蔡友才時代相比...是重罰還輕判?

▲兆豐金總經理楊豐彥(左)及董事長張兆順。(圖/記者賴亭羽攝)

▲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右)以及總經理楊豊彥(左)。(圖/記者賴亭羽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兆豐金(2886)在今(18)日上午6時30分突於證交所召開記者會,宣布遭到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FED)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簽署2,900萬美元(約新台幣8.7億)裁罰令。有兆豐金高層表示,其實早在106年10月FED就打算開罰,然而因兆豐金控暨銀行董事長張兆順展現十足誠意,數度親自飛往美國,與前董事長蔡友才「截然不同」,讓美方因此只判罰2,900萬美元。雖然仍必須比照其他國際大行的前例,被美雙重裁罰,但與先前遭重罰的1.8億美元天價,仍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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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金控暨銀行董事長張兆順指出,此次美方之所以開罰,係因美國採雙重監理制,當時在紐約州金融廳(NYDFS)開罰後,FED本來就也緊接著打算在10月開罰,但因為兆豐銀積極爭取免罰因而延宕,直到昨日美方表示,「因其他案件都有雙重裁罰,不能雙重標準」,才由董事會簽署裁罰令,是舊案重罰,並非因兆豐涉及新的洗錢案。

▼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圖/資料照)

據指出,FED之所以同意延後開罰時間,除張兆順上任後態度良好屢次親自赴美,讓美方感受到極大的解決誠意外,當時國內因裁罰案引起軒然大波,甚至連央行總裁彭淮南都遭到捲入,美方才因而考量晚點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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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16年,兆豐海外分行因法遵缺失,遭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當時金管會除了裁罰兆豐1,000萬,也禁止兆豐設立海外分行,時任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總經理吳漢卿更是遭求償新台幣57.62億天價。

當時,彭淮南因受金管會委託,寫了一封信給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希望能讓兆豐銀紐約分行少賠一點,因而使得裁罰金額降至1.8億美元;但他卻因此被外界罵到臭頭,「有功沒賞、打破要賠」,進而導致彭淮南心灰意冷打算求去。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月前就在財委會上詢問央行副總裁楊金龍:「這是壓倒他(指彭)的最後一根稻草,讓他一定要離職,是不是?」,楊金龍對此則回應,他無法替彭淮南發言,「也許是」。

▼央行總裁彭淮南。(圖/記者季相儒攝)

此外,有兆豐金高層指出,擬將此筆8.7億罰鍰認列於106年財報,以兆豐金去年自結稅後純益266.15億元、每股稅後純益(EPS)1.96元估算,認列此筆罰金後,將使去年獲利下調至約257.6億,EPS也將降至約1.89元,自金控EPS獲利第三高,落至中信金的每股約1.91元後,成為金控獲利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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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次裁罰,金管會表示,尊重FED的裁處權,由於在105年9月14日已對兆豐銀總行督導海外分支機構的責任缺失,重罰1,000萬,針對這次Fed裁罰,因美方給予兆豐銀改善期程在107年第1季,如有必要,金管會將對兆豐銀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以及矽谷分行的改善情形再辦理金檢,並依檢查結果處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在今日表示,「我對兆豐的改善有信心!」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鏡週刊提供)

顧立雄也表示,目前本國銀行在美,只剩一家銀行因防制洗錢作業缺失在改善中,其他家沒有類似情形。而後續將修正銀行內控內稽辦法、重大偶發事件通報及防制洗錢等規定,加強對海外分行管理。也將就銀行是否落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規定,列為金檢重點。

至於財政部則指出,身為股權管理機關,在裁罰事件發生後,即核派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銀行董事長與總經理,全面改組兆豐銀行董事會並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督導兆豐銀行就NYDFS裁罰缺失改善計畫如期如質確實執行。財政部進一步提到,此次並非兆豐於簽署後新發生之缺失、亦無涉洗錢等不當情事,且FED裁罰令中亦認同兆豐銀行在NYDFS裁罰後推動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的改革決心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