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塔位漏開發票!國稅局:近3年補徵670萬元營業稅

拜拜,祭祀,中元節,清明節,掃墓,靈骨塔,骨灰,台北市軍人公墓,南港公墓,第二公墓。(圖/資料照)

▲近幾年來國內民眾對於殯葬部分較傾向於火化,並將骨灰放置於靈骨塔或是特定宗教區域,圖為靈骨塔示意圖。(圖/資料照)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近幾年來國內殯葬部分較傾向於火化並將骨灰放置於靈骨塔或是特定宗教區域,不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靈骨塔位價格幅度甚廣,從幾千元到幾百萬元都有,而部分買賣業者仗著靈骨塔位是使用權轉讓,沒有相關登記證明,因此賣出時刻意漏開統一發票,國稅局也在2015-2017年間針對漏開者補徵營業稅670萬元並裁處罰鍰。

由於近年來各縣市政府持續推動公墓遷葬綠美化政策,且不少人選擇以火化方式辦理親人身後事宜,因此納骨灰(骸)存放設施需求也相對增加。國稅局指出,一般靈骨塔位的買賣業者,一般都是以自然人為主要銷售對象,「畢竟很少有公司有購買塔位的需求。」

▲不少人選擇將親屬遺體火化後之骨灰置於靈骨塔位。(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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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表示,近幾年利用稅務系統中的智慧型選案挑選轄內經營靈骨塔位買賣業者,依照其營業稅進銷項申報資料分析後發現,有些業者申報支出的多、但銷售額卻異常地少,或是銷售額超過但未申請開立統一發票。據統計,光是2015-2017年的靈骨塔位業者漏報金額就高達1億3,400萬餘元。調查確定後,國稅局也針對這群靈骨塔位業者補徵營業稅670萬餘元並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重處罰。

外界好奇,為何靈骨塔位的買賣業者這麼常有漏報情況?對此中區國稅局表示,因為塔位買賣只是使用權的轉讓,並不像一般的實體不動產房屋、土地要登記並留存證明文件,也因此很容易規避稽徵機關課稅資料勾稽查核。不過國稅局目前已盯上幾家兼營買賣塔位的殯葬業者,預計今年年底前還會有下一波靈骨塔位業者再被補徵營業稅。

▼部分靈骨塔位買賣業者因未開發票,遭國稅局開立補稅單。(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