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7)年2月、11月也分別出現中華電信單月發生2次網路異常(主因為4G行動網路與HiNet介接之邊際路由器設備卡板故障)和亞太4G斷線情況。依照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規定,斷線超過2小時必須提供補償,因此當時中華因斷訊時間將近2小時、因此提交給NCC的賠償方案為減免受影響用戶每人100元的國內通信費用。而亞太電信僅斷線17分鐘、未達標準,若用戶有特殊狀況導致損失,就會另外立專案處理。
而台灣大哥大也在去年4月底出現連外頻寛異常情況,導致部份用戶連網受影響,時間在25分鐘左右,雖未達2小時標準,不過台哥大也隨後宣布對當時上網受影響客戶從優補償減免5%月租費。而遠傳在2014年5月初也因硬體設備異常,影響部分客戶的網路狀況,當時影響時間總計達8小時,遠傳也對受影響用戶下月帳單月租減免1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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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在去年4月則是通過修正相關行動通信及固網的管理規則,明文要求如發生重大障礙逾30分鐘,須15分鐘內向主管機關通報,且修復後1小時內須揭露造成用戶損害處理方式,包含是否賠償等。NCC強調,根據現行電信營業法規章,斷訊2小時以上才需賠償、減免月租費5%起,但會要求業者要依照規章賠償或優於規章,且須在1小時內透過網路、媒體等對外公布。
台灣之星表示,這次網路異常雖未達到法定故障2小時需賠償的標準,但本著以客為尊、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將針對當時上網受影響的3萬名用戶主動提供補償並減免5%月租費;另外,台灣之星也會同時對廠商求償、共同承擔責任。台灣之行強調,未來會提供用戶更好的服務而努力,並對本次受到影響的用戶深表歉意。
▼手機行動網路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也因此電信業者對於網路異常處理相當謹慎。(圖/視覺中國)
▼手機行動網路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也因此電信業者對於網路異常處理相當謹慎。(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