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同意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 張高祥入主差投審會許可

▲▼茂德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高祥。(圖/記者林昱均攝)

▲NCC同意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待投審會許可,張高祥將正式入主東森電視(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31日)審查同意「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並根據買方承諾,訂出包括「維護新聞專業自主」、「落實公司專業治理」、「促進產業發展」和「維護勞動權益保障及弱勢關懷」四大面向、14項要求。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待經濟部投審會許可本案後,東森電視必須依照衛廣法向NCC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而NCC每年也會檢視買方有無落實承諾事項,期許東森電視產製優質內容以提升消費者視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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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發言人翁柏宗指出,「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歷經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公聽會和聽證會程序後,委員會最後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條、第5條、第10條及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等相關規定,決議通過此交易案。不過基於買方的承諾,NCC訂出四大面向、14項要求,作為同意前提:

(一)維護新聞專業自主:
1、受讓人入主東森電視,會維持所屬新聞頻道專業獨立運作,不受不當干預。
2、受讓人入主東森電視後與新聞部員工簽署「編輯室公約」暨依「涉己事件新聞處理規範」製播新聞。
3、東森電視新聞自律委員會將增聘外部媒體監督組織代表。

(二)落實公司專業治理:
1、強化公司治理,受讓人承諾會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未來5年,受讓人自然人股東將不擔任東森電視經理人職務。
2、受讓人延聘外部專業公正人士任東森電視董事職務。
3、受讓人及關係企業、關係人與東森電視間不應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

(三)促進產業發展:
1、未來6年,在既有每年約新臺幣3億元投入自製戲劇、電視電影及兒少節目製播的基礎上,東森電視將增加新臺幣9億元投入自製戲劇、電視電影、綜藝、兒少節目及國際新聞製播,逐年具體提升本國節目自製比率及新播比率暨改善內容品質。
2、未來3年,東森電視每年另增加新臺幣4200萬元以4K UHD畫質製播自製戲劇、電視電影及兒少節目。
3、東森電視於既有基礎上增加國際新聞製播比例至少10%。
4、受讓人、東森電視及其關係企業未來3年內不併購其他系統、頻道、申設新聞頻道或經營頻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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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維護勞動權益保障及弱勢關懷:
1、轉讓人及受讓人承諾保障東森電視就業安定、提升勞動環境及條件,轉讓人應妥處勞動權益保障事項,交易完成後,由受讓人賡續處理。
2、受讓人繼受既有勞資協商之團體協約條款,並於入主後持續與東森電視工會協商團體協約。除產業環境或營運績效大幅變動,或依據績效考核調整不適任人員外,東森電視不任意裁員、解僱、縮減人力或調動職務,亦不對員工權益進行不利益之變動。
3、東森電視員工起薪不得低於每月新臺幣3萬元。
4、促進聽障近用,東森電視各節新聞、氣象、戲劇、兒少節目搭配字幕播出。

翁柏宗表示,NCC同意此交易案後,會把意見回覆給經濟部投審會,等投審會許可本案後,東森電視必須依照衛廣法向NCC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而NCC每年也會檢視買方有無落實承諾事項,期許東森電視產製優質內容以提升消費者視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