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上班工資加倍 初二初三為休息例假日者應補休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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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上班工資加倍或補休一天。(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再過兩天就是除夕夜了。由於今年春節農曆新年除夕2月15日到農曆新年初三18日是國定假日,初二初三橫跨六日,勞動部提醒,若勞工屬周六、周日是休息日或例假日者,應補休二天。另外,15日除夕夜屬於國定假日,若是雇主要求當天上班,是比照國定假日加班標準,加發一倍工資或補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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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起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後,勞工和公務員一樣,農曆新年除夕2月15日到農曆新年初三18日皆為國定假日。如果雇主與勞工協商將初二、初三補休挪移到19日、20日,就與公務機關一樣,連放六天,若臨時要求勞工出勤上班,雇主要給加倍工資,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勞動部表示,春節國定假日為除夕到初三,今年大年初二、初三遇周六、日,依規定應補休二天。若採排班制的機構單位,勞動部表示,雇主也可取得勞工同意後,將除夕到大年初三的國定假日挪移到其他工作日,但挪移當天就算國定假日,若雇主又要求出勤,就必須依據國定假日加班標準給付加班費。

▼今年大年初二、初三遇周六、日,依規定應補休二天。(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