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前哨戰 申報該分開還是一起?稅務人員:看受扶養者收入

▲▼報稅,綜合所得稅,個人所得 ( 圖 / 記者張一中攝 )

▲5月報稅總是面臨分開申報與合併申報的問題。(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今(2018)年5月又是報稅季,不過稅務人員指出,民眾除了該注意今年所申報的是去(2017)年收入,並非稅改版本,因此今年5月申報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版本仍為12.8萬元、標準扣除額仍為9萬元、個人免稅額8.8萬元。稅務人員也提醒,如果是父母有扶養小孩、親屬或相關合併申報狀況,應檢視扶養對象是否也有部分收入,免得「合併申報反而繳更多」。而今年5月若打算分開申報,需於3月15日前向稅捐單位申請或上網填單。

針對今年5月報稅部分,申報綜合所得稅須用3步驟來計算,第1步應計算出自己的綜合所得淨額,接著第2步以綜合所得淨額對應級距,計算出應納稅額,最後第3步以應納稅額扣除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計算出實際繳納稅額,而今年申報的基本繳稅門檻為30.6萬元,若低於該數值則免繳免申報。

在個人免稅額部分,若個人低於70歲則為基本的8.8萬元、若是扶養的親屬或自己超過70歲則免稅額為13.2萬元。這個部分不論是今年申報或是明年申報都一樣,並未受到稅改影響。標準扣除額部分,若自己未婚,今年5月申報的版本為9萬元,夫妻可合併以18萬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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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扣除額部分,則分為6類,若同時符合要件,可合併使用。包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今年申報版本額度為12.8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今年申報版本額度為12.8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額度為27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額度為2.5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今年申報版本額度為2.5萬元)、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額度不得超過申報的財產交易)。

▲想合法避稅省荷包,先了解合併與分開申報之差異。(圖/視覺中國CFP)

台北國稅局表示,今年5月申報的所得部分,若民眾打算與扶養的親屬分開申報,則必須以「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不提供本人扣除額」及「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等形式申請作業,時間為2月15日起開始受理至3月15日止。有此需求的民眾可臨櫃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或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線上申請。

至於哪些人比較適合在今年5月分開申報?稅務人員表示,假設一對父母有扶養女兒,但去年1月起女兒已開始在外兼職打工,且其年收入為20萬元,則該父母就可考慮與女兒分開申報,如果合併申報,女兒的扣除額僅為個人免稅額8.8萬元部分,遠低於其收入,反而會增加計稅;若為分開申報,則女兒可自行以個人免稅額8.8萬元與標準扣除額部分9萬元計算,若同時符合要件,還可合併使用12.8萬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等於是女兒自身收入免繳稅,不需讓父母再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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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也強調,現在報稅系統已有試算方式,可讓民眾自行參酌該合併或是分開申報,但如果分開申報,則申請人或其配偶於5月報稅期間查調綜合所得稅資料時,僅能查調本人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內容就不再包括未滿20歲子女或扶養親屬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國稅局強調,現在報稅系統已有試算方式,可讓民眾自行參酌該合併或是分開申報。(圖/截自財政部報稅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