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明天!連上12天班的勞基法將上路 粗估影響270萬勞工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被封為「萬惡勞基法」的新法將於明天(3月1日)上路,勞動部也在27日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多項規定,包括每月加班上限由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且雇主在報備情形下,可要求讓勞工連續3個月加班138小時;另外勞動部也公告將有12種行業人員適用「鬆綁例假七休一」制度,也就是該行勞工最多得連上12天班,預計將涵蓋270萬人;而輪班換班間距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部分,目前台鐵、台電、中油、台糖輪班人員皆受影響,而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婚攝業等將一併適用8周變形工時。

▲勞基法將於明天(3月1日)上路,至少將影響270萬人,圖為勞工示意圖。(圖/記者謝婷婷攝)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1月遭國會大黨民進黨在黨團協商下強行三讀通過,並從今(2018)年3月1日施行,不少勞工認為,不論是鬆綁加班時數、七休一或是輪班,還有假日加班的核實計算,都是讓台灣勞權走回頭路的政策,而且是退回到民國初年的水準。

根據勞動部的公告顯示,其法令執行沒有空窗期,勞動部也強調,「輪班換班間距」及「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之適用對象,並非一經公告即可實施,而是個別公司或事業單位要先通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的程序,才能依法變更輪班換班間距及適用七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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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日前時代力量黨立委徐永明、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皆表示,勞工是受雇於雇主,本身就有權力不對等之架構,加上全台企業有工會者僅占全體6%,等於94%還是照勞資會議走,勞工根本難以違背雇主的意願,「老闆說不連上12天班、不輪班就把你資遣,勞工還不是得乖乖低頭。」換句話說,各黨都有立委認為,勞資會議恐怕還是會讓雇主「予取予求」。

對此勞動部認為,透過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與勞雇雙方持續溝通,評估是否確有適用之必要,就能落實部會合作把關之機制。

在未來放寬加班時數上限方面,勞動部為了讓事業單位更輕鬆備查,也就是給雇用勞工數在30人以上之公司有完備的法定報備程序,還「精心」設計線上備查系統供企業填報備查申請延長加班時數,比書面報送更為便捷。

即將上路的鬆綁七休一部分,勞動部指出,目前僅12行業可連續工作超過7天,但不得超過12天,包含食品製造業等3項行業配合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國定假日因應大眾的生活便利;還有水電燃氣業等2行業工作地點於偏僻地區者,還有水電燃氣4項行業為因應天候、海象或船舶貨運作業須延長者;另外還有製造業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歲修執行職務或是石油煉製業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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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間隔例外部分,勞動部指出,目前有3種狀況可適用,也就是台鐵乘務人員(包括機車助理、司機員、機車長、整備員、技術助理、助理工務員、工務員、列車長、車長、站務佐理)、台電、中油等特定人員,都是從今年3月1日起到明(2019)年12月31日期間適用輪班間隔。

▼去年下半年以來勞基法修正案備受爭議,但今年1月卻被民進黨以國會多數強渡關山,不少勞工憤而上街抗議。(圖/記者屠惠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