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線的稅務人員表示,國稅局在追查商家發票時會派人在店門口數人頭,並在幾個月內分別觀察約3-7天不等,然後將其中的人頭數乘以基本消費金額,再乘上平均營業天數,若明顯超過20萬元的標準,就會輔導開立發票。依照財政部規定,路邊攤、小店舖等小本經營的店家,可能因人手不足、或是營業額並不多,依照稅負公平的原則下,自然是不須開立發票,其營業額以核定方式申報、並適用1%營業稅。
在大眾飲食店方面,如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便當店等可不受銷售額達新台幣20萬元須使用統一發票之限制,得免用統一發票,但如果店家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管控帳務或是採網路下單時,就會被認定須開發票。之前胖老爹就是因為用電子方式及收銀機,加上稅務人員查核後發現普遍皆超過20萬元營業額,因此要求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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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不少知名店家如嘉義噴水雞肉飯、台一牛奶大王、陳三鼎青蛙撞奶、阜杭豆漿、玉珍齋、阿璋肉圓等,全部都是單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知名店家卻未主動申報或更新營業額資料。各界認為,如果胖老爹的分店仍未開發票,除了基本的3,000元罰鍰外,恐怕後續將走上噴水雞肉飯的老路,遭勒令停業。
▼胖老爹炸雞店日前爆紅,卻因此遭國稅局盯上,並要求在3月1日起須開立發票。(圖/記者姚南宏攝)
▼胖老爹炸雞店日前爆紅,卻因此遭國稅局盯上,並要求在3月1日起須開立發票。(圖/記者姚南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