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賣家小心!月均銷貨8萬元或勞務4萬元 4月將被查稅

▲網紅,業配,網購。(圖/視覺中國CFP)

▲網拍賣家得小心,4月後國稅局將追查各項交易軌跡如資訊流、金流、物流等。(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各區國稅局指出,將從今(2018)年4月1日起展開網路交易查核作業,不論是露天、Yahoo拍賣、PCHome或是臉書社團、Line等各類的網路賣家,每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依規定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至於銷售額若達到20萬元,也須開立統一發票。以往外界認為網路銷售難以查核,不過國稅局表示,此次已將網路交易列入重點查核作業,將針對交易軌跡如資訊流、金流、物流等蒐集資料。

南區國稅局指出,宅經濟發威及智慧型手機普及,許多人看準商機,紛紛透過電商平台、自設網站、Line或Facebook等社群軟體販賣貨物或勞務,貨物部分包括手錶、耳機各類物品,而勞務則包括民宿業者、外拍模特兒等類型。然而,網路交易時常有消費糾紛,國稅局也常常接獲民眾檢舉網路賣家未辦理稅籍登記及漏開統一發票等情形。

每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額度,國稅局表示,將以最近半年的數據做為範本,比如說若最近半年某賣家賣出了50萬元的各類型海關拍賣高級錶,則換算下來每月超出8萬元,理應被課稅;而外拍小模假設近半年靠著攝影會或棚拍銷售額達到25萬元,同樣也須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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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稅局也提醒營業人先行自我檢視,如果發現有違漏情形,儘速於3月31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其罰則分成2大部分,第一是商家未依規定登記稅籍而營業,除了追繳稅款外將處所漏稅額5倍以下罰鍰;第二則是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卻漏開發票,按總額處5%罰鍰。若同時觸犯兩者,則是擇罰則較重者處分。

▼網拍賣家平均每月貨物銷售額若超過8萬元須登記稅籍並繳營業稅,整體銷售額超過20萬元則得開立發票。(圖/記者許力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