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3045) 代子公司台灣固網(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新增資金貸與台灣大哥大(股)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發言時間 101/10/1514:00:02
發言人 俞若奚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 代子公司台灣固網(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新增資金貸與台灣大
哥大(股)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符合條款第23款
事實發生日101/10/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0/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固網(股)公司為台灣大哥大(股)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13470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5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5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支應台灣大哥大(股)公司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420832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509239
5.計息方式:
借款日前一營業日英商路透股份有限公司第6165頁螢幕上午11時30分左右
所顯示台灣短期票券次級市場之180天期均價利率加計0.20%以180天計息一次
6.還款之:
(1)條件:
不適用
(2)日期:
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175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7.0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金額,其中40億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於一年內分次撥貸
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生效日為101/10/2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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