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偏鄉地區沒有4G 固網普及率僅37.7%!NCC:爭取前瞻建設

▲▼ 三星,公益路跑活動,做公益,希望教室,幫助偏鄉孩童(圖/記者楊詩益攝)

▲全台84個偏鄉大概有3到4成都沒有4G服務,圖為偏鄉孩童學習示意圖。(圖/記者楊詩益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於今天(12日)交通委員會審查電信管理法草案時指出,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16年的調查,目前偏鄉固網普及率只有37.7%,比起一般城市的62%以上落差很大,而且行動寬頻(4G)在城市的普及率約93.2%,但全台84個偏鄉大概有3到4成都沒有4G服務,他也擔憂偏鄉與城市的數位落差是否會持續擴大。對此NCC主委詹婷怡回應,去(2017)年在4G第三波執照的核發,也要求各電信業者必須多做偏鄉建設,另外NCC也爭取前瞻基礎建設,以建置偏鄉的通訊基礎設施。

李昆澤質詢時首先指出,國際電信聯盟ITU定義,5G未來有3大應用方向,包括增強行動寬頻服務、多機器型態通訊與超低延遲通訊,但過去台灣在4G推動上比日本、韓國慢了3年,而且部分的頻譜方面也同時有中華電信跟地方衛星站搶訊號的狀況,「台灣5G的時程真的能跟上國際腳步嗎?」

對於5G時程的疑慮,詹婷怡回應,NCC目前有5G小組,而且5G真正商轉是2020年之後,依照NCC觀察台灣並沒有落後,但因為涉及到頻譜整備計畫,像是衛星站問題,也請科技匯報辦公室協調處理。另外,今年年中就會決定3.4、3.6GHz等5G中頻段是否要跟進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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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本次提出的電信管理法草案第27條指明,為確保電信服務市場有效競爭,主管機關於必要範圍內,得對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採取特別管制措施。李昆澤質疑,「這個是在說電信三雄嗎?」詹婷怡澄清,在同草案第28條有定義顯著地位者,就是具有影響市場價格或服務條件、所經營該特定電信服務項目之用戶數或營業額達主管機關公告比率,或是擁有控制樞紐設施,並非指特定業者。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擔憂,城鄉數位落差恐怕會持續擴大。(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