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2891) 中信金控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公司公告其赴大陸地區投資案。

發言時間 101/10/1518:42:40
發言人 吳一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22-2002

主旨 : 中信金控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公司
公告其赴大陸地區投資案。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0/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0/15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購買Focaltech Systems, Inc.,投資敦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US$13,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敦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US$5,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從事集成電路設計、開發、銷售自行開發產品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RMB 6,876,733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RMB 1,552,147.68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非利害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US$13,000仟元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買賣雙方合議約定,
並經會計師確認價格合理性;決策單位:董事會
18.經紀人: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2,000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5%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2%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12.03%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0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0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本投資案尚須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核准後始得進行投資。
總交易金額以美金單位表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