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城泰統(2729) 澄清101年10月16日經濟日報有關本公司員工認購新股費用之報導

發言時間 101/10/1612:03:30
發言人 許瀚云 發言人職稱 公關副理 發言人電話 (02) 6620-6999

主旨 : 澄清101年10月16日經濟日報有關本公司員工認購新股費用
之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10/16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7
2.報導日期:101/10/16
3.報導內容:
(1)法人表示,瓦城第3季將認列2,000萬元員工認購新股費用。
(2)法人表示,因IPO發行新股相關的員工費用2,000萬台幣,由於員工認股價格為220、
但上市首日收盤價為253元,因此瓦城需在第3季損益表上將每股33元資本利得認列為
員工福利。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所產生之酬勞成本,依會
計原則規定須由財務專家依選擇權模式於給與日評價計算,並非如媒體所報導之計算
方式,且本公司亦已委請財務專家評價,並出具評價報告,評價出應認列之酬勞成本
為0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