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法爭議大 工商界:公司經營權若產生爭議 將嚴重損害股東權益

▲▲立法院召開公司法修法公聽會,廣邀政府代表、專家學者、工商界代表與會討論。▼(圖/記者林昱均攝)

▲立法院召開公司法修法公聽會,廣邀政府代表、專家學者、工商界代表與會討論。▼(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醞釀修法超過二年的公司法修正草案,爭議不斷,工商界代表認為,這次修法如果直接刪除基本的形式審查權限,公司經營權一旦產生爭議,將嚴重影響公司之業務運作,並將造成公司及其他多數股東難以回復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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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為企業根本大法,立法院待審查版本高達30案,創公司法修法史上的紀錄,自修法以來各方爭議不斷,主要聚焦在刪除法人董事、過半股東召開臨時股東會、實質受益人登記等相關條文。

這次公司法修正草案第192條之1,將修法簡化董事提名程序,並刪除董事提名審查的權限,應與過往公司實務上的弊病有關。

不過,工商界代表普遍認為,這次修法如果直接刪除基本的形式審查權限,公司經營權一旦產生爭議,將嚴重影響公司之業務運作,並將造成公司及其他多數股東難以回復之損害。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9日開始審查公司法修正草案,並在當天下午召開公司法修法公聽會。截至目前為止,各方立委提案版本高達29案,加上行政院版本,等於有30個版本待審查,是公司法修法史上最紛擾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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