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冷戰?NCC對TBC與民視祭警告:任意上下架至少罰6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圖/記者林昱均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有些夫妻是床頭吵、床尾和,但民視與第四台業者凱擘、台灣寬頻通訊(TBC)恐怕就不是這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5日)召開例行記者會,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以NCC立場而言,最重要的是希望雙方都能冷靜下來協商,並保障收視訂閱戶權益。NCC今天也祭出正式行政處分,假設雙方在協商期間有頻道上下架情況,對於第四台業者將處以6-300萬元的罰鍰、對頻道則是第一次發出黃牌警告、第二次就開罰10-100萬元罰鍰。

凱擘2017年宣布放棄頻道代理業務後,原本由凱擘代理的民視,並沒有像東森和緯來一樣另尋代理商與系統業者洽談授權事宜,而是單槍匹馬自己和系統商(第四台業者)談。不過過去只談「民視新聞台」授權的民視,這次把「民視新聞台」、「民視第一台」和「民視台灣台」3頻道包裹共同授權,讓第四台業者大為不滿,其中包括台灣寬頻通訊(TBC)、凱擘和台固媒體3家第四台業者主動向NCC申請調處。

凱擘、TBC目前對於民視所提出的權利金大喊吃不消,雙方現在也進入調處階段,不過兩邊協商可說是火氣十足,頻頻互相拍桌叫罵。翁柏宗指出,雙方當然都是為自己集團尋求利益最大化,NCC也能理解,但NCC最重視的是訂閱戶權益。

據了解,民視與凱擘、TBC自上周一起至今,已連續協商約8天以上,針對頻道協商權利金卻還是談不攏。NCC今天也正式發布行政處分:協商期間民視與TBC凱擘等都不能隨意上下架頻道,若違反的話,針對TBC凱擘將處以新台幣6到300萬元罰鍰(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3條),而民視部分則是第一次黃牌警告,第二次也會處以新台幣10-100萬元罰鍰(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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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擘、TBC和民視日前經NCC許可下,續行調處並延長授權到4月30日,但如今為了收視戶權益,NCC直接以行政處分尋求加速協商。NCC也強調,希望在4月30日前有協商成果,並全力保障訂閱戶的收視權益。

凱擘則表示,認同民視有一定之收視族群及市場價值,故今年度已透過NCC和民視公司調處7次,並秉持最大善意向對方積極洽商。有關NCC今日記者會上表示若於4月30日之前未完成授權協商者,將對凱擘及民視分別以有廣法及衛廣法進行處罰一事。凱擘指出,於協商完成前,絕對不會主動斷訊,亦希望民視可於協商完成前持續給予臨時授權,以免損及閱聽眾權益而致使雙方受罰。

此外,NCC提及民視提出之授權條件為「民視新聞台」、「民視第一台」及「民視台灣台」綑綁銷售一事將函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凱擘表示不勝感激。因此一條件乃本次授權之主要爭議,致使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凱擘希望依據相關行政機關之公正判決,再行協議授權合約之內容。

最後,NCC也提及,凱擘主張民視新聞台因上架MOD以取得MOD之授權費用,故凱擘可能調降授權費一事,NCC將啟動行政調查凱擘是否違反有廣法第37條第4項。凱擘也對媒體表示鄭重澄清,若頻道至其它平台包含OTT、IPTV甚至是youtube上架,均會減少其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之珍稀性。頻道是否為獨家授權,或為非獨家授權,其商業條件或因應調整乃自由經濟社會之常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記者林睿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