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建議銀行太爛直接撤照 金管會持保留態度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30日)審查立委提出金融三法(銀行法、保險法、證交法)修正草案,眾立委提議大幅提高金融三法的罰鍰,有立委更提出過失嚴重的銀行,在法規中應可以直接撤照,「不要把消費者曝在風險中」,但金管會對此卻採保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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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立委提議大幅拉高金融三法罰鍰,立委曾銘宗表示,早在2016年12月就已經要求金管會,考量金融機構規模、違法態樣、罰鍰嚇阻力等因素,提出修法草案,可是到今天都還沒有任何修法草案出爐,痛批金管會怠慢。

立委吳秉叡則詢問目前金融修法進度。顧立雄表示,目前金融三法的修法,銀行法跟證交法都已經擬好,證交法也是除了罰鍰還要落實公司治理,但要待下禮拜內部會報後才定案,之後還要法規預告兩個月,才會送行政院審議,「金管會擬金融三法修的條文比立委提案還要多,我們希望一次就可以修到好,希望財委會立委們能等一下。」

吳秉叡也詢問,目前金融三法修法跟經濟部修公司法有沒有衝突?顧立雄表示,影響主要是證交法,目前證交法要配合公司法修正部分暫時不會提出來,要看公司法修正方向再提出證交法修正。

在保險法部分,吳秉叡則認為,除了大幅增加罰款額度,還要增訂給行政機關比較高的裁量權,情節輕微甚至可以免罰。顧立雄表示,輕微的可否得免於處罰,還要再研議是否增訂在條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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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管會內部討論,銀行法將從1000萬拉高到5000萬;保險法依法條不同,最高3000萬;證交法則從240萬元提高到480萬。其中銀行法參考日本最高7400萬日幣,德國則分為5級距10萬歐元到500萬歐元。

立委余宛如詢問,銀行法拉高罰鍰標準說要跟國際接軌,美國罰鍰無上限,為何不跟美國接軌卻要跟日本學習?學習日本還訂低標準?顧立雄表示,因為按照大陸法系要有明確性,若罰款無上限會有違憲的疑慮。也要考量我國銀行業規模跟日本規模比較,斟酌之後金管會認為5000萬,若從我國銀行規模比起來,金管會認為不算低。

余宛如也主張,銀行法應增訂體質差的銀行可以撤照,「銀行一再犯事不就是把消費者曝在風險中?已經爛到一個程度你還讓他經營?」但金管會卻持保留態度。顧立雄表示,現在銀行法已有限制銀行投資、裁撤分支機構或部門、提撥一定金額準備金等處罰,現在缺失態樣大多是涉及部門問題,裁撤掉整個分支機構對銀行來說已經相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