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東森電視董監事變更案 張高祥樂當媒體大亨

▲▼茂德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高祥。(圖/記者林昱均攝)

▲茂德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高祥。(圖/記者林昱均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3日)審查「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實收資本額變更及公司章程變更並換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並決議以附附款許可該公司營運計畫變更並換發執照。東森電視董監事名單包括前中鋼董座林文淵、東森電視董事長范瑞穎、茂德國際董事長張高祥、張高祥之子張宇、東森電視法務長王秋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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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在今年1月31日審查通過「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並根據買方承諾,訂出包括「維護新聞專業自主」、「落實公司專業治理」、「促進產業發展」和「維護勞動權益保障及弱勢關懷」四大面向、14項要求。

由於先前茂德國際董事長張高祥承諾,會找專業人士進入董事會,因此NCC相當重視茂德要如何確實落實,還有董事與公司治理間的關係。NCC今天(23日)審查「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實收資本額變更及公司章程變更並換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並決議以附附款許可該公司營運計畫變更並換發執照。東森電視董監事名單包括前中鋼董座林文淵、東森電視董事長范瑞穎、茂德國際董事長張高祥、張高祥之子張宇、東森電視法務長王秋萍等人。NCC表示,經查證,東森電視從今年3月1日起,已將所有員工調薪到3萬元起敘薪,總共有119名基層員工受惠。

NCC表示,東森電視為國內知名的頻道事業,目前經營有「東森幼幼台」、「東森洋片台」、「東森財經新聞台」、「東森新聞台」、「東森電影台」、「東森戲劇台」、「東森綜合台」等7個頻道,另關係企業超級傳播經營「超視頻道」,期許新團隊入主後,東森電視能妥善履踐其義務,持續產製優質內容、提升消費者視聽權益,以促進國內內容產業健全發展。若茂德未履行負擔,NCC得依法廢止本許可。

NCC四大面向、14項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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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護新聞專業自主:
1、受讓人入主東森電視,會維持所屬新聞頻道專業獨立運作,不受不當干預。
2、受讓人入主東森電視後與新聞部員工簽署「編輯室公約」暨依「涉己事件新聞處理規範」製播新聞。
3、東森電視新聞自律委員會將增聘外部媒體監督組織代表。

(二)落實公司專業治理:
1、強化公司治理,受讓人承諾會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未來5年,受讓人自然人股東將不擔任東森電視經理人職務。
2、受讓人延聘外部專業公正人士任東森電視董事職務。
3、受讓人及關係企業、關係人與東森電視間不應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

(三)促進產業發展:
1、未來6年,在既有每年約新臺幣3億元投入自製戲劇、電視電影及兒少節目製播的基礎上,東森電視將增加新臺幣9億元投入自製戲劇、電視電影、綜藝、兒少節目及國際新聞製播,逐年具體提升本國節目自製比率及新播比率暨改善內容品質。
2、未來3年,東森電視每年另增加新臺幣4200萬元以4K UHD畫質製播自製戲劇、電視電影及兒少節目。
3、東森電視於既有基礎上增加國際新聞製播比例至少10%。
4、受讓人、東森電視及其關係企業未來3年內不併購其他系統、頻道、申設新聞頻道或經營頻道代理。

(四)維護勞動權益保障及弱勢關懷:
1、轉讓人及受讓人承諾保障東森電視就業安定、提升勞動環境及條件,轉讓人應妥處勞動權益保障事項,交易完成後,由受讓人賡續處理。
2、受讓人繼受既有勞資協商之團體協約條款,並於入主後持續與東森電視工會協商團體協約。除產業環境或營運績效大幅變動,或依據績效考核調整不適任人員外,東森電視不任意裁員、解僱、縮減人力或調動職務,亦不對員工權益進行不利益之變動。
3、東森電視員工起薪不得低於每月新台幣3萬元。
4、促進聽障近用,東森電視各節新聞、氣象、戲劇、兒少節目搭配字幕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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