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盼工時再鬆綁 勞部:事關修法需要再研擬

▲▼美國商會今天公布最新白皮書,希望能在勞動工時及加班費上更有彈性,勞動部回應,事關修法,將取得社會共識再來研擬。(圖/記者屠惠剛攝)

▲美國商會今天公布最新白皮書,希望能在勞動工時及加班費上更有彈性,勞動部回應,事關修法,將取得社會共識再來研擬。(圖/記者屠惠剛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商會今天(6日)發布2018台灣白皮書,美國商會建議,希望專業與管理人員工時,能放寬對於工時及加班費的限制,來因應高階受雇者對於彈性工時的要求,等於要求勞基法要再度調整,勞動部今日回應,勞基法修法茲事體大,要在兼顧勞資雙方權益下,再來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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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目前勞基法訂有彈性工時,只要雇主認為有加班必要,就可依照勞基法來調整,另外遇上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加班,也有特殊規範可使用。

勞動部表示,美國商會主張在薪資達到一定標準之上的高階受雇者,像是醫師、律師、技師、會計師等,希望能排除勞基法,在工時及加班費上調整,但台灣高階受雇者、事業單位也相當多,修法恐怕會有影響,因此是否可照美商會主張,還是要先進行討論,取得社會各界意見及共識。

勞動部還說,目前部分工作者的工作性質特殊,依照勞基法另訂第84條之1規定,這雖然允許部分經過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部分工作者,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後不受特定條文限制,但「不受限制」是指約定的工作時間可不受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限制,休假日不受7休1限制,並非指工作時間毫無限制,或全然無例休假,雇主仍依法備置勞工的出勤紀錄。

▼美國商會今天公布最新白皮書,希望能在勞動工時及加班費上更有彈性,勞動部回應,事關修法,將取得社會共識再來研擬。(圖/記者馮建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