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機上盒趴趴走!NCC抽檢 17款就有10款不合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暨交通部大樓。(圖/記者林昱均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市售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但不少業者卻是偷偷連結到網路電視,恐怕涉及侵害著作權;另外部分機上盒則是射頻功能不合格、有影響電波之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近期抽驗無線多媒體機上盒累計17款機型,射頻功能不合格者就有10款,包括安博科技I900、Daily 購(安博)K9Pro_16-TW、小七科技H3-GX30與BenQ的B506等型號。

不少夜市攤或是馬路邊會有部分廠商販售機上盒,不過大多數恐怕並未經過NCC認證,或是射頻功能不合格。射頻功能若是過強,恐怕是影響用戶的健康與干擾其他的電波包括網路、手機、廣播頻道等;反之若是過弱,則可能用戶買回家時常斷訊或是難以收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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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電波秩序及民眾權益,NCC近期也加強抽驗市面機上盒的射頻功能,不合格者比率相當高,NCC指出,如果民眾須查訊自己的機上盒是否合法,射頻資訊的檢驗結果皆公告於NCC「型式認證查詢網頁」,審驗證明撤銷或廢止清冊可一覽無遺。

NCC也說明,市售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為確保無線電波秩序及保障消費者安全,NCC依電信法第49條針對機上盒硬體之無線射頻功能進行檢測並核發型式認證證明,以避免電波干擾;至於販售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的機上盒,NCC可依照電信法第6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處10萬到50萬元罰鍰。

至於在機上盒侵害著作權部分,在行政機關一體協力適用的情況下,NCC可要求申請機上盒審驗者必須出具「切結書」(具結所提供軟體不違反著作權法),主動進行機關協力以協助權利人維護權益。

▼使用機上盒示意圖,非當事者。(圖/記者黃克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