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併購/金管會推金融整併 銀行最快第4季可提出併購計畫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天(14日)發布的「金融發展行動方案」,最受矚目就屬「金金併」的具體方案。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詳細說明,可申請的人就是國內的金控跟銀行,但不管是投資人或被投資人都不可以是公股行庫,每次整併申請以一家銀行或金控為限,但可以再多加一家證券。預計10月可完成法規修正,民營金融機構有意合併最快今年第4季就可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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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召開端午節記者會,特別針對外界矚目的「金金併」說明詳細規劃。顧立雄表示,整併方案是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投資,適格的申請人就是國內金控跟銀行,但申請人跟被投資對象,都排除財政部有公股管理權的金融機構。

具體策略有5大重點:第一,將銀行首次參股門檻從原本25%調降為10%,3個月內須達到10%以上,且採先參股合作,但在一定時間內需達到控制性持股的合併的目的;第二,收購方式採公開收購,讓小股東有機會可以出售。

第三,希望可以限期完成整併,金管會會在核准的函中要求該投資人要一定時間內完成整併,原則上以3年為主,完成整併就是指投資機構對被投資對象持股要超過25%,有直接控制力的子公司,並做合併報表。

第四,首次投資就有明確可行的規劃退場機制,如果核可後無法在一定期間內完成整併,且未經過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就要在一定期間內釋出持股,金管會也可以廢止整案的核准,並要求限期處分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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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單次申請只限制併購一家金控或銀行,且完成整併前不可以再申請轉投資另一家銀行或金控。但併購範圍也包含證券跟保險,可以同時整併一家銀行跟一家證券;或是同時整併一家證券跟一家保險業;但若想同時整併一家保險業跟一家銀行業就不行,顧立雄說:「銀行又加保險規模大,一家金控不容易吃下來。」

而針對金融業整併是否給予誘因?顧立雄表示,核准後會暫時同意該筆投資在整併規劃期限內,可以適用200%風險權數,不需要從自有資本中扣除;但若沒有在期限內完成整併,且沒有經金管會核准延長,就要回歸到現行規範,投資金額從自有資本中扣除。

銀行局局長邱淑貞也說明,假設銀行資本額100億,風險權數200%就要扣資本16億,整併期間做法是金控資本需求變成只增加16億,比起現行規範投資就扣100億,對銀行來說差距非常大,就會有一定的誘因。

金金併相關方案需要修正法規,預計今年10月可以完成法規修正,最快今年底業者就可以提出整併計畫給金管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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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券商業整併的部分,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截至3月底國內券商共72家,但其中市佔率超過5%的只有4家,有其整併的必要。金管會針對券商整併除會縮短審查時程,也會給予合併後的券商業務彈性,像增加權證發行額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