錸德科技(2349)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庫藏股事宜

發言時間 101/10/2607:58:59
發言人 葉垂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5696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庫藏股事宜
符合條款第35款
事實發生日101/10/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394,093,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0/26~101/12/2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70~4.3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2,5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九次實際買回2,500,000股,第十次實際買回30,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九次預計買回10,000,000股,實際買回2,500,000股,為兼顧市場機制,並維護股東權
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分批買回,故本次庫藏股未能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01年10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期
會「上巿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買回本公司之普通股30,000,000股,並註銷股
本,提昇公司淨值。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1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
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80%,不足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聲
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之區間價格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
影響尚屬合理,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