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興電子(3037) 代子公司公告明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龍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事宜

發言時間 101/10/2919:28:00
發言人 沈再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00386-11854

主旨 : 代子公司公告明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龍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事宜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0/29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1/10/29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本公司之子公司明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龍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明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興光電)為存續公司,
龍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興光電)為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參與合併之公司均為本公司間接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雙方產品具互補性,
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資源整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降低營運成本、提昇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雙方合併後,有效結合生產製程資源、降低成本、產品線互補,預估對未來每股淨值
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
雙方董事會通過之合併換股比例暫定為龍興光電一股換發明興光電○‧二一股。
(2)計算依據:(註)
係依據雙方公司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及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自結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為基礎,再考量合併基準日前之可能資本額變動,
並經審慎考量雙方之經營狀況、未來展望等非量化之價值,並參考專家意見後,
共同決定換股比例。
11.預定完成日程:
預計合併基準日為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由存續公司依規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公司名稱:明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 2,5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764,683,000元
代表人姓名: 曾子章
公司所在地: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669號3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3.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公司名稱: 龍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 6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49,600,000元
代表人姓名: 鍾明峰
公司所在地: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669號3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
3.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4.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5.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上述換股比例,係明興光電預計減資30%彌補虧損後,再辦理現金增資每股10元,
共發行68,000仟股後之淨值為計算基礎。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