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網(4539) 修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發言時間 101/10/3015:55:23
發言人 林明君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理 發言人電話 (02)7716-2666

主旨 : 修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1/10/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0/30
2.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11
(2)原公告日期:101/09/13
(3)修改原因:原公司於101年9月11日第十次董事會決議辦理101年第二次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5,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金額新台幣
258,000,000元整。101年10月30日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修正為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2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30,000,000元整,
以每股新台幣15元溢價發行,預計可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345,000,000元
(4)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5)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3,000,000股
(6)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7)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15元
(8)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45,000,000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2,30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90%,計20,70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認股停過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
合併者視同放棄。逾期未辦理合併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股
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可調式光塞取多功器、互連網、資訊中心系統
及同步系統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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