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翊(3521)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相關事宜

發言時間 101/10/3020:18:04
發言人 吳群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82272556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0/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開得數位科技顧問有限公司;與公司間關係: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1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不低本公司定價日前下
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依上述方法計算之參考價格為20.46元,再依參考價格八成設算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6.37元(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二位數),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每股實際發行價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擬用於充實新事業部之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
等因素,故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01/10/30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20.46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6.37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案中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
轉讓;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櫃或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款項繳納期間為:101年10月31日至101年11月12日。
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訂為:101年11月12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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