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違反產金分離 金管會下令:2月內未改蔡明忠解任

▲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與華碩董事長施崇棠、廣達電腦董事長林百里得標AI雲端運算平台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忠。(圖/記者屠惠剛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富邦集團蔡家兄弟與遠東集團的徐旭東因違反產業與金融分離原則遭到立委點名,經金管會調查後,富邦金董事會的提案,需經副董事長蔡明忠簽署,顯然具有實質決策權,金管會已要求富邦金在2個月內限期改善,不然將命令解任蔡明忠副董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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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按照現行規定,金融事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禁止擔任其它非金融事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職權相當之人」,這也就是所謂的「產金分離」。

針對富邦金違反產金分離,金管會將分為兩部分處理,「蔡明忠個人部分」從即日起,禁止簽署富邦金日常事務的公文,由於副董事長屬於代理性質,不應具有實質決策權,至於富邦金部分,金管會要求「限期改正」內規作業要點,也就是公文流程,2個月內完成改善,否則可命令解任蔡明忠職務。

至於擔任遠東集團總裁及遠東銀副董的徐旭東,金管會認為,他並沒有逾越副董事長權責,只有代行董事長職務,因此並無違反產金分離情事,徐旭東可以安全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