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正案輕放?金管會:絕非屬實

▲行政院金管會7日表示,盈正案為金管會主動查核發現,並對違法的3家投信業者處予警告處分,且已相當程度限制其業務的推展,業務限縮效果嚴重,並無外界所稱處分過輕情事。(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針對「盈正案」讓勞保、勞退基金等虧損一事,行政院金管會7日表示,該事件為金管會主動查核發現,並對違法的3家投信業者處予警告處分,且已相當程度限制其業務的推展,業務限縮效果嚴重,並無外界所稱處分過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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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安泰投信、凱基投信及德盛安聯投信經理人利用他人名義買賣盈正股票,讓勞保、勞退基金蒙受巨額虧損一事,為金管會主動查核發現,且金管會已就該案關人員是否涉有背信罪嫌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該機構表示,由於該案經理人係以人頭戶買賣盈正股票,其資金並未直接流向個人帳戶,案情較為複雜。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為審慎查證基金及全委經理人與案關人頭帳戶之關聯, 須查核人頭帳戶之證券下單流程、資金來源及流向、比對人頭戶與基金投資標的與時點、訪談相關投信及證券商人員,期間並為配合檢調單位調查進度,於6月28日發布懲處,對公司予以警告處分,並命令公司對案關人員分別裁處解除職務及停止1年執行業務。

金管會強調,受警告處分的投信事業,最近3個月內不得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最近半年不得申請全權委託業務及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及至少6個月不得申請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已相當程度限制其業務的推展,業務限縮效果嚴重,並無外界所稱處分過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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