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5522)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以下簡稱IFRSs)對財務報告可能產生之影響

發言時間 101/11/1216:26:49
發言人 黃志鴻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23-9999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以下簡稱IFRSs)
對財務報告可能產生之影響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1/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12
2.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辦理,揭露國際會計準則對本
     公司財務報告項目之影響。
6.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通過日期:101/11/12
二、IFRSs適用基準日:自民國102年會計年度開始日起。
三、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
  執行無誤。
四、本公司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已於101年5月11日及101
  年8月29日董事會報告。
五、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針對可能產生重大之會計
  差異,初步評估將使採用IFRSs之101年1月1日開帳日之合併股東權益減少
  3,631,874仟元、未提撥保留盈餘減少3,587,565仟元;101年9月30日之合併股東
  權益減少6,109,073仟元、未提撥保留盈餘減少6,064,714仟元,主要係自採用
  IFRSs起,建案須採「全部完工法」之會計認列原則予以認列建案之收入、獲利(取
  代原先之「完工百分法」)。惟本公司數個建案將於101年起陸續完工交屋,故國際
  會計準則公報之實施(102年1月1日起)對本公司合併報表之盈餘、股東權益之影響
  實屬有限。
六、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計
  師複核意見內容:
(1)評價作業方式:除退休金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評估為依據調整外,其餘係自
 行評估。
(2)會計師複核意見:上述採用IFRSs後對首次轉換日合併財務報表可能之影響金額,已
 洽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淑瓊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其複核意見內容摘錄如下:
 本會計師依據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規定,對前開所述之遠雄建設事
 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
 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
七、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上述係依據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100年12月22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