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焱(6411)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之限制,擬於下次股東臨時會通過同意於第4屆董事任職期間解除董事競業

發言時間 101/11/1217:26:49
發言人 洪如真 發言人職稱 市場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2278989

主旨 :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之限制,擬於下次股東臨時會
通過同意於第4屆董事任職期間解除董事競業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1/11/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1/11/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董事長 王天來 董事 宮國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王天來擔任台灣立凱電能董事。
群立電能董事長。
台灣駐極體電子董事。
茂宇科技董事長。
瑞澤科技董事。
凡驊科技之董事。
旭智科技董事。
雲境科技之董事。
宮國強擔任台灣立凱電能之董事/總經理。
群立電能科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11/8~104/10/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