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經費拿來敦親睦鄰?水利署:沒啦!兩項預算不同

▲▼▲民代質疑治水經費被挪用成活動經費,水利署說,項目不同不會挪用,且會嚴審支出。(圖/資料照)

▲民代質疑治水經費被挪用成活動經費,水利署說,項目不同不會挪用,且會嚴審支出。(圖/資料照)

記者馮建棨/綜合報導

有民代質疑治水經費被挪用成民間活動經費,水利署今天(26日)澄清,公益支出經費與治水經費各自獨立編列,兩項完全不同,河川局會以嚴謹態度審查相關預算支出,杜絕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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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屏東縣議員唐玉琴指出,地方常因豪大雨成災,不過當地晚會、跨年甚至K歌活動的經費,有不少來自水利署或是第七河川局出資,質疑「難道辦晚會辦k歌,老天爺就不下雨了嗎」,感嘆經費就這樣被花掉。

水利署表示,河川疏濬是治水工作的重要一環,但是土石採取及運輸過程中,很容易造成塵土飛揚、道路損壞,甚至影響居民交通安全,往往被地方視嫌惡措施。為減少地方環境衝擊並宣導愛水護水觀念,水利署依法編列預算,以砂石淨收益一定比例編列公益支出,兼顧治水與社區生活品質。公益支出經費與治水經費各自獨立編列,兩項完全不同。

水利署還說,「水資源作業基金」公益支出運用項目,以前點所列範圍內的水資源教育、愛護河川宣導、社區福利、排水、社區道路與生活環境改善、急難救助及其他公益活動項目為限,經費以砂石淨收益45%為限且不得超過收入25%。其中今年分配給屏東縣約9000萬元,對偏鄉生活改善頗有助益。至於經費的使用上,河川局會以嚴謹態度審查,杜絕浪費。

▼民代質疑治水經費被挪用成活動經費,水利署說,項目不同不會挪用,且會嚴審支出。(圖/資料照)